有人提到,这部电影就是布拉纳的『罗马』,的确,不管是题材还是黑白影像的运用,本片似乎与阿方索·卡隆的『罗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看完全片你就会发现,这是一部精致工整但缺乏感染力的作品,电影对影像和配乐的运用确实特别考究,黑白影像增加了历史质感,拍摄的角度和构图也堪称教科书级,但在故事和情感表达上,却存在很大缺陷,很多私人情感与时代背景割裂,让人很难找到连接,不可否认会有小感动,但难有大共鸣。与『罗马』给我带来的触动相比,这样的落差也许不仅是因为地域、文化、信仰的差异。当然,导演也不只是夹带自我情感的私货,也借着片中父亲对男孩的教导,道明了自己对这段动荡时期的反思:不管是信仰什么,只要他是个正直善良的人,都可以成为朋友。总的来说,比『罗马』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庆幸时长适中,不至于冗长乏味。三星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前部分以为是讲一个北爱尔兰留守儿童的故事,后面发现是往故乡主题发展的。片尾字幕:致那些留下的故人,致那些离开的游子,以及所有迷失的人。
【8】一个地域内新旧宗教的更迭与冲突,以及由其造成的各种混乱的社会现象,聚焦于具体的一个家庭内,甚至是一个小男孩,这种处理让全片的感情变得更加真挚,黑白片独有的精妙构图和光影也是锦上添花,在平淡中细腻、动人的一部片子。
肯爵写给家乡的情书,非常personal的作品。剧情主要叙述了家庭琐事,冲突可以说完全感受不到。
其实对于有的人来说 幸福就是阳光 音乐 舞蹈和啤酒 本来就不需要什么“深刻” 那又何必煞有介事的加上这么多形式外壳呢?从开片的第一场暴动炸车开始其实在影像上用黑白就大可不必 而所有的情绪段落都来升格加大段配乐真的充分暴露导演对电影艺术的“粗通皮毛” 唯一可称道的是演员出身的导演对几名老演员的镜头表现尚对得起演员出身 但动辄怼脸的特写也同样令人出戏 学习了几部经典影片就不列举了 拿它跟《罗马》比真的有惹到我
太装腔作势了。又是总往演员脸上怼着拍的大特写镜头——“催吐镜头”。垃圾导演浪费优质演员。
这个广角大景和个色视角畸变的构图实在太像一个我喜欢不来的合作摄像的习惯了看得受伤。剪辑和调度也是跳来跳去,故事本身也没有多吸引人,感觉在看一个片场…
没有英国历史背景很难因为暴乱还洗衣粉的小事共鸣
除了設計感,似乎也怪過多的設計感,讓這個故事始終行走於內心之外,欠缺更多的感染力。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在那个世界流动并未如此之快的年代,离乡是一件如此令人惆怅的事情。
故乡和他乡。孩童视角。
作为一个前不久刚读过《什么也别说》的人,我是能够理解导演在这样一个命题下所想要表达的一些东西的,也能够理解有一些问题现在仍不便提及。
开头一段彩色就感觉要完蛋
罗马拿奖才几年啊,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抄袭?布拉纳没有任何想法和深度,就靠糊成灰的黑白摄影,廉价笑话和毫无意义的长镜头给自己贴金
小演员有点灵。有老旧舒适的质感,但时不时会跳出来一些themepark式的手法。
片头这彩色全景拍的和商场里卖电视的地方放的风景片似的,还有到处不合时宜的bgm 真的想说就这呀
Oh Van Morrison. 工作日选择看这个完全是因为时长亲人,意外地挺喜欢的,黑白摄影虽然比不上《罗马》和《冷战》,但质朴的视角更显乡愁(也可能可以少做旧一些细节?)。童言无忌,童稚时无法接受变化,心碎的离开和道别,回不去的是旧日和故乡。
被歌曲分割的小段落,情感的起起伏伏,像极了回忆起自己过去的故事时头脑中闪过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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