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表上看起来,喜欢斑马和巧克力的楚元和同龄孩子没什么两样,一样的活泼可爱,招人喜欢。但他却被诊断出患有自闭症,妈妈庆淑(金美淑饰)听到消息后绝望地晕了过去。
之后,妈妈为了减少病症对孩子的影响,投入大量心血,请了教练(李基英饰)训练儿子跑步,希望他能在真正的马拉松赛比赛中跑玩全程。
随着时光的推移,楚元(曹承佑饰)长成了20岁的小伙子,但是智力仍停留在5岁孩子的水平上。他会把弟弟当成老师般尊敬,一听见音乐就不分场合、地点的手舞足蹈,但这一切并没有影响他的目标,在良母恩师的支持鼓励下,他朝着马拉松比赛的冠军不断奔跑。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当电影的画面从现代化的贝尔法斯特小城忽然转变为黑白色的街道景象时 ,我们就知道导演要给我们展示的是这座城市曾经发生过的历史,是他的童年记忆。
远好过他自导自演的两部波罗,至少在这部电影中有真情实感而不只有自大自恋。是讨巧的,精致到好像每一步都精确计算过,从诗句到老电影到配乐,甚至到每一滴眼泪,从而显得有些矫情,而且单薄。但谁没有童年呢,谁不会向往象征着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充满了无数可能性天大的事不过是眼前最小的事的童年呢?能感受这些,就够了。老电影是彩色的,其他都是黑白的。
超出预期,虽然私人,但莫名就感同身受,也许是呆萌的小男孩起了作用,真想拍一部自己的BB。另,一开始完全没认出来朱迪·丹奇
三星半,对历史背景过于陌生,很难带入情感。刻意的配乐和镜头让人看不清本属于电影的纯粹和自然。有些用力过猛的电影,不是不好只是不够好。
6|这跟罗马完全是两个东西,没法比,也比不过。不太喜欢,太夸张了,设计太多就会丢掉真实感….
若把此片看成是一部私家回忆,那确是很好了。
fine outta 10. I liked many things in it but it feels soulless.
其实很深沉,展现了父母窘迫的生活状态和冲突不断的时代背景。祖父母的幽默感是影片一大亮点。
PS. Belfast真的算乡下吗?1960年代的英国百姓的生活作风如此摩登得体,令人羡艳。
故乡和他乡。孩童视角。
北爱尔兰问题只是带过而已,最多算背景,剧情里面说是宗教冲突有些保守了吧!
我,看不下去了。本身挺有意思的故事啊,可能我要求高了。奥斯卡,真是越来越垃圾了
奥斯卡里看到的最值得的一部作品了。
C. 想要展现孩子眼中童年滤镜下的世界,却只会像赶场一样堆砌技巧,直到糖衣厚到消灭了所有质感。炫技炫得像一部韦斯·安德森的半成品,又无法做到人家的极致和精美,最后只能是不上不下割裂紊乱又时刻招摇到惹人烦的空壳。
故事剧情有点普通,好喜欢爷爷奶奶的部分,最后一段太好哭了简直。一颗星给摄影,一直在猛截图
不自觉会想到《罗马》,自然会比较,质感还是差很多。过多的音乐和电影元素,虽然个性化,但也有种向外输出的冗余感。更像个人影像回忆录,意义更多可能还是在于追寻和纪念,以及再一次告别吧。一些对话很有意思,让沉重的离别变得轻巧了些。因为有共同经历,对其中的感情很理解,对我来说大概也是 Beijing is one small step. The town will still be here.
2.5 宗教,故土,诙谐,哲理,爱与分离,以这种近PPT方式呈现,浪费情感,削弱共鸣。
就是一个van morrison的compilation。
音乐铺得有一点满,虽然用了黑白但是整体镜头给得非常工业化,buddy和爷爷聊“离开”这件事时挺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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