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奋进向上,为了支持整个家庭生活和男友学费而拼命工作的女孩曾善美(林依晨 饰),一个是不学无术,终日做着有钱人的白日梦而坑蒙拐骗的男生法兰克(郑元畅 饰)。因为同租的关系,二人的生活牵扯到了一起,为生计所迫开始了一段吵闹的同居生活。法兰克为了还高利贷,欺骗善美弄丢了他母亲遗留的价格高昂的戒指,逼她尽快还钱。然而相处时间长了,两人日久生情,法兰克看到善美的善良,善美的奋进,善美的坚持和不放弃,内心身为触动。痛改前非的法兰克成了善美背后默默付出她的人,暗暗努力改变成善美心目中理想的形象,而表面上,他仍旧表现出松散烂漫的样子。直到恩浩(张睿家 饰)开始对善美展开追求,这种平衡的局面被打破。法兰克自觉无法给予善美优越幸福的生活,蒙生了退出的念头…
论游泳的重要性;叙述挺有意思,剪辑手法让故事生动有趣,节奏流畅。3.5
我大概就是不喜欢musical period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This is the real life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非音乐剧粉真的很难感受其中的热爱,现实与虚构的反复横跳令人迷惑,在华丽画面和欢脱的舞蹈之下却没有对人物的深思。
严格来讲,这是一部挺套路的电影,是关于一个天才,在他传奇般的陨落之前,如何登上巅峰的故事。不过天才的种种疯魔,还是丰富了这个套路的骨架。
All I see is a white man whining about his life. :) He treats his girlfriend bad and he treats his gay friend bad.
错过了两次《Rent》的现场,先来看这部作者的传记片,音乐剧一般的底子是本片最大的看点,虽然比不上音乐剧的现场感,也继承了音乐剧单薄的剧本,但利用各种视听化的手段,加上不断出现的滴答倒数声,结合叙事手法与剪辑加强了节奏,将人物的情绪融进了音乐,形成了美妙的视听享受。加菲的演绎也非常卖力,将一个才华横溢的音乐人,在而立之年的倒数时刻,面对友情与爱情,现实和理想,生与死的痛苦抉择和焦虑感展现出来。灵感源于生活,Jonathan强大的感知力将生活的喜怒哀乐通过旋律与歌词,如此有才华,如此热爱生活的人英年早逝实在太可惜了,正因如此,才更显生命的可贵。8.2
表演很好 曲子很好 主题也很好 遭不住实在水土不服 从舞台搬到镜头前不代表可以罔顾电影逻辑 林漫威别拍电影了还是
天才、纽约、梦想、年龄、资金、爱情、(同性、艾滋……是些看起来都老套得不行的关键词。可当电影用音乐剧的形式去讲述一个音乐剧作家时,这一切都变得好看起来。音乐真好!(加菲好帅哦~
才华横溢的乔纳森·拉森蜗居在纽约一个小公寓里写音乐,在1983年到1990年之间,他一直在创作一部叫《傲慢》的音乐剧。
over and over
音乐剧的流畅被碎片化的倒叙打乱 感觉既享受不到叙事的节奏也享受不到音乐的快乐
好处一是没有做成一个串讲,而是截取了一周的时间来映照一生,二是ttm原本是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音乐是参与了叙事的,缺点大概还是四平八稳甚至俗不可耐,电影感不够,舞台和电影有剥离感,说到底还是想唱就唱,mv串烧,而且不知是刻意为之还是力所不逮,淡化了社会和时代背景。但作为导演处女作和音乐片,已经值得肯定了,观感流畅,节奏好,对于主角本人的指摘我觉得也恰是优点之一,就是呈现出了创作者的自我、偏执、孤独和痛苦,也是他的才华所在和灵感来源,呈现了舞台的高不可攀又触手可及,艺术家的孤独和爱,we all leave with an unfinished song. 加菲太好了!
Sunday推倒餐厅墙壁那段太音乐剧了
tick tick boom
看到有些朋友因为某些缘故都会拿它与另一部音乐片做对比,但很遗憾,各方面,各方面它都无法比拟LaLaLand. 包括感情线
很多歌曲都颇能引起我的共鸣。
片中有很多眼熟的音乐剧演员献唱,但轮到加菲就断崖式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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